|
为总结经验,提高珠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水平,2006年6月12日至15日,珠江委在广西桂林市主持召开了珠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经验交流会,流域各省区及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一级、二级水管单位的代表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珠江委陈泽健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就本省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发言;各特邀单位分别就水管体制改革情况、海堤确权划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专题进行了经验交流。我委在会议上也作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为珠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做好服务》的发言。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颁布以来,流域各省区都相继出台了省级实施方案,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截止2005年底,广西有体改任务的14个地级市和96个县(市)均出台了实施方案,72%的水管单位核定了单位性质,61%水管单位核定了事业编制,34%的水管单位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管理。云南省水利改革紧紧抓住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节约保护水资源这个主题,以增强发展后劲为目的,以水价、水管体制和水利投融资“三项改革”为突破,积极探索,重点推进,强有力地推动着全省水利改革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不断深化。经过近五年的重点推进,连续攻坚,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今年8月,全省 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的水管单位全部出台了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出台率100%,53%的水管单位完成了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从9月份开始,全面开展全省的检查验收工作,截止11月上旬,全省5个州(市)、90个县(市区)、346个水管单位通过省级验收,分别占州(市)、县(市区)和水管单位的31%、70%和77%,超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基本完成国有水管单位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考核验收率达到50%的工作目标。他们的经验之一:抓配套政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从2004年开始,把水管体制改革目标任务作为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州市水利(水务)局签订责任书,进行定量考核评分。对水管体制改革进展快、效果好的州市,在水利投资和项目上给予倾斜,对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慢、效果差的州市,在水利投资和项目上予以扣减,做到以投资推进改革,以改革促进投资。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上,明确规定“省、地(州、市)、县(市、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的来源为同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事业单位管护资金的来源,按‘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为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3年《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颁布以来,在珠江委、有关省区积极支持下,流域内已有3个水管单位被评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3个水管单位被评为国家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与会人员听取了国家级水管单位的经验介绍后都深受启发,表示将进一步推进本省区水管单位的考核验收工作。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是重要水行政管理职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河项目越来越多,对防洪安全影响不可忽视,必须依法管理到位,加强管理到位。对此,有关单位作了许多有益的探讨。
陈泽健副主任在讲话中要求各省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力争走在全国的前列并强调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珠江委代表在发言中介绍我委工管工作职责以及开展情况,建议流域各省区将考核作为日常管理工作来抓;为深入推进工程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建议多做基础工作并加强能力建设,同时希望流域各省区积极支持我委在涉河项目审批工作的支持,并表示我委将尽力尽责,积极为各省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搭建交流平台,继续作好服务。 (任玲 李广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