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数据通信有限公司向用户发送内容为“尊敬的用户:根据您上年度手机通话费用额度调查,获得50元话费奖励,有效期3天,发数字7到9937确认领取”的手机短信,实际上回复短信是要收取费用的,而且不一定都能获奖。
2007年5月,大兴工商分局接报称,北京某数据通信有限公司向用户发送无资费提示的诱导信息,诱骗用户,执法人员经深入调查得知,自今年2月19日至2月28日止,该公司在开展“幸运777”抽奖游戏活动中,向用户发送手机短信,隐瞒了该活动为抽奖游戏性质,向消费者发送无资费提示的虚假获得话费奖励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参加活动。该公司共向10000名用户发送了虚假信息,共有395名用户回复信息1103条,违法所得共计754.01元。
大兴工商局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属于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大兴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